7月28日,根据内蒙古证监局发布的公告,生物股份(600201)及相关责任人员张翀宇、张竞、彭敏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该决定是由于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。
具体来说,生物股份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方面不准确,部分研发项目未达到资本化时点,相关支出错误地计入“开发支出”科目。此外,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准确,影响了对相关投资收益的计算。同时,在2023年年报中,公司未准确披露与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信息,遗漏了一审败诉的事实。这些违规行为均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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